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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家庭服务规范标准制订实施情况调查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2/1 16:36:49
粤家服办〔2016〕1号
关于开展家庭服务规范标准制订实施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办公室,省直有关部门,省家庭服务业协会:
2015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单位关于开展家庭服务业规范化职业化建设的通知》(粤人社发〔2015〕44号),研究制定家庭服务业规范化职业化建设实施方案,制订实施居家养老服务、育婴服务、家政服务企业资质等级评定等一系列地方性及行业规范标准,对完善家庭服务标准体系、提高家庭服务质量、促进家庭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了解全省制订实施家庭服务规范标准的情况,进一步指导推进家庭服务规范化管理水平,现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已经制订实施和计划制订家庭服务规范标准情况进行调查。本次调查采取填写表格的形式,请认真填写《制订实施家庭服务规范标准情况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电子文档可在邮箱:guangdongjiafuban@126.com下载,密码:83345706)。各地区调查情况(包括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行业协会及家庭服务企业等情况)由地级以上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省直有关部门及省家庭服务业协会直接报送,并请于3月31日前将《调查表》传真(连同发送电子版)至省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系人:刘贵珍;
联系电话:020-83346365;
传 真:020-83193872;
电子邮件:646877841@qq.com。
附件:制订实施家庭服务规范标准情况调查表
广东省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1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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