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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四个有力”推进村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工作

发表时间:2020/4/28 17:55:51

庐江县自2018年起启动村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以来,现已建成45个,为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县民政局多措并举强力推进该项工作。

组织领导有力。各镇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合肥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施办法》的要求,指导建设单位推进各项工作。切实履行牵头协调职能,根据各建设单位自身条件状况,合理设置相关功能室,配备所需器材设备,并督促指导建设单位精心组织实施,加快项目进度,于今年11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投入保障有力。市财政将按每个建设单位10万元标准,对验收合格的村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给予建设补贴,县财政将按1:1的比例安排配套资金。2019年度前已建成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运营正常的,每年给予运营补贴。

运营管理有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根据村(居)民生产生活的实际情况灵活设置开放时间,每个站点配置适量工作人员,规范管理制度,强化工作职责,热情周到地开展服务。落实村(居)委会的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站点工作人员对服务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定期公示。

检查验收有力。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将不定期开展督查,掌握建设进度,监督工程质量,并于2020年12月底前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对新建以及在运营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组织验收,验收采取委托第三方评估方式开展。验收达标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将按照文件要求兑现奖补资金,未通过第三方评估的新建以及在运营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不兑现奖补资金。

经相关村(社区)申报、各镇政府和县民政局审核,决定将庐城镇鲍井社区等41个社区(村)作为2020年度村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