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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家政服务条例》5月1日正式施行 家政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上线

发表时间:2020/4/29 17:48:03

 4月27日,上海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召开实施《上海市家政服务条例》新闻通气会,通报贯彻实施《家政条例》的有关工作,以及相关行业赋能政策的研究制定情况。市商务委、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教委、市房管局、市卫健委、市妇联、市家协7家提质扩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代表,新户家、悦管家、巾帼、好帮手、大拇指、和谐等家政企业代表和部分家政员代表参加会议。

  家政服务业是上海城市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增长、促就业、扩消费、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促进家政服务业的发展,去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后,上海率先创制性推进家政地方立法,按照“赋能促发展、监管促规范”的立法定位,制定《上海市家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家政条例》),于2019年12月19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全票通过,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目前,各项实施准备工作就绪。

  一、构建协调机制

  根据《家政条例》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本市成立了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协调机制——市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联席会议,由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共同牵头,人社、教委、卫健等23个成员单位组成,形成包括定期通报、信息共享、问题共商、重点企业联络等工作制度。通过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本市家政服务业发展,研究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全力推进《家政条例》贯彻落实。同时,强化各区属地责任,落实政策保障和财力保障,协调推进家政服务业的各项工作。

  二、形成宣贯合力

  对照《家政条例》,各部门积极研究制定促进发展举措。目前,各成员单位从技能培训、体检、人才培养、商业保险、金融支持等方面合力推出促进发展政策。市卫健委、市商务委会同市家庭行业协会,推出一般家政、居家家政、养老照护、母婴照护等四类家政服务人员健康体检标准,体检费用根据服务人群的不同,价格每人500-750元不等;市教委指导上海开放大学和上海震旦职业学院,开设家政服务类专科专业,扩大招生规模,开展学历继续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推荐上海开放大学作为上海领跑学校,其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作为上海领跑专业;市人社局将家政服务领域专项职业能力培训鉴定项目纳入本市职业培训补贴目录,并作为紧缺急需项目加大培训费补贴力度,2019年全年已开展家政服务、母婴护理培训2.29万人次;市房管局通过认定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和转化租赁住房,提高有效供应租赁房源。市妇联在强化市区两级家政行业管理网络、建立家政行业妇联、推荐“全国最美家政员”等方面有效持续推进。市银保监、市商务委协同中国平安、太平洋保险、人寿保险等企业研究制定家政服务商业保险方案。

  为发挥区域引领和示范效应,推出长宁、闵行作为《家政条例》贯彻落实示范区。长宁区制定工作计划,在《家政条例》宣贯上发挥“互联网”模式的优势,围绕政府、协会、企业三个主体,深化政策合力,全面推动《家政条例》的贯彻落实。闵行区整合区内相关政策,出台《工作方案》,通过街镇与家政示范企业的有力合作,重点推进家政企业进社区,促进家政服务与养老、育幼、物业等社区服务业的深度融合,助推家政产业发展。

  三、建设家政平台

  推进建设家政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平台主要具有信用监管、公共服务和行业管理等功能。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要求,一期重点建设本市家政行业数据采集模块,提供行业备案、公共服务查询等功能,并与“一网通办”、“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系统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4月27日,借此机会宣布,平台正式上线试运行。

  平台网址:http://183.194.244.68/w。

  平台经过建设,一是形成基础数据库。目前已归集27万余名家政服务人员和409家家政服务机构基本信息。二是提供行业备案。家政服务机构和人员通过在平台上录入基本信息即完成备案。平台通过与“一网通办”等系统数据交换,采集机构和人员的监管信息和信用信息等,形成完整数据库。三是提供公共服务查询。从市民云“随申办”、微信端小程序、互联网等端口,提供行业政策检索、信用信息查询、服务评价等服务。四是实现行业监测。通过对家政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供需信息及服务合同、服务评价、投诉处理等业务信息进行大数据分析,实现行业监测。

  四、制定配套文件

  一是制定两个管理办法。为保障《家政条例》的有效实施,市商务委制定并发布了两个配套管理规定,即:《上海市家政服务管理平台信息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平台信息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家政上门服务证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上门服务证管理办法》),分别规范家政平台信息备案、采集和查询,以及家政服务人员上门服务证管理等。

  《平台信息管理办法》,共6章24条,分为总则、信息备案、信息采集、信息查询、管理和保障、附则。

  《上门证管理办法》,共11条。主要内容为: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部门职责、上门服务证办理、制作、取得和使用、挂失与补办、注销、以及监督检查。

  二是修订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形成《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0版(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公开对外征求意见,近期将由市商务委会同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

  三是制定《家政条例》释义。会同市人大相关部门,采用逐条解释体例,按照“遵从本意、适度展开、严谨精炼”的原则,编写形成了《释义》。

  五、营造浓厚氛围

  以“行业人人践行、社会广泛知晓”为宣贯目标,积极拓宽宣传渠道,扎实做好宣贯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升社会各方对《家政条例》的认知度。在总体要求上力争做到“机构、人员、社区”三个全覆盖,引导社会大众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推进《家政条例》。在宣传重点上强化政府部门、行业组织、机构、人员、用户等“五位一体”,其中政府部门重点聚焦行业规范和促进发展,行业组织聚焦行业自律建设。家政机构层面聚焦规范经营,家政人员层面聚焦诚信服务,用户层面侧重品质服务。在宣贯方式上,采取新媒体渠道和线下渠道共同推进。新媒体渠道方面,策划制作五集以动画、专题采访等多种形式的宣传片,在4月25日至7月底期间,以每周一集的方式,在地铁、公交、楼宇等6万多个屏幕上播放,营造浓厚氛围;线下渠道方面,制作宣传册、海报和培训教材,从4月底至11月,开展覆盖全市的进社区宣传、进企业培训工作,推出示范城区、示范家政机构和示范家政人员“三个示范”宣传活动。结合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推出长宁区、闵行区为《条例》宣贯示范城区,发挥区域引领和示范效应,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在家政服务机构中广泛开展学习宣贯《条例》争先创优活动,对机构管理人员开展宣贯培训,拟评选推出一批(20强企业),发挥典型示范引领。树立一批典型家政服务人员(100名),开展“上海阿姨”星级评定表彰活动。扩大《家政条例》的影响力。

  下阶段,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以家政平台上线运行为抓手,努力推进家政服务机构和家政服务人员的全行业备案,切实提升行业的规范化水平;二是进一步推动市级成员单位,在职业能力培训、体检支持、商业保险投保补贴、公租房租赁等方面出台促进家政行业发展政策,细化配套措施,推动家政行业发展;三是以示范区创建为抓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指导各区开展条例宣贯工作,细化工作方案,切实提升社会各方的知晓度,推动各区赋能举措惠及更多家政服务机构和家政服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