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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调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发表时间:2020/6/3 10:16:50

“缴费档次及补贴有调整,政府代缴标准提高了,还加发高龄人员基础养老金。”记者6月2日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6月11日开始,深圳市调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简称“居保”),其中高龄人员基础养老金,最高加发100元。

在深圳,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市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区(含新区,以下简称区)自愿参加居保。记者了解到,此次调整后的居保政策主要有三方面的变化:

一是缴费档次按省规定,调整政府缴费补贴。此次调整将年缴费档次由十档调整为九档,参保人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对按时缴费的参保人,政府在个人缴费的基础上加以补贴30元-150元。其中:个人缴费180元的,补贴30元;个人缴费240元的,补贴40元;个人缴费360元的,补贴50元;个人缴费600元的,补贴70元;个人缴费900元的,补贴80元;个人缴费1200元的,补贴90元;个人缴费1800元的,补贴100元;个人缴费3600元的,补贴120元;个人缴费4800元的,补贴150元。参保人未按本通知规定按时缴费、事后补缴的,政府对补缴部分不予补贴。

二是提高政府代缴标准。参加本市居保的困难群体,选择按每年180元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由政府全额代缴;选择按每年240元以上标准缴费的,除由政府按照每人每年180元标准代缴外的其他费用由个人自行负担。政府缴费补贴按实际缴费(含代缴)档次的标准执行。

三是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年满65周岁的,每月加发基础养老金,具体标准:年满65周岁的,每月加发50元;年满80周岁的,每月加发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