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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深圳市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
发表时间:2016/3/24 15:59:55
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
证券时报记者从深圳市国税局、地税局了解到,为确保深圳市5月1日平稳实现税制转换,目前,深圳市国税局、地税局已动员全系统力量,扎实有序地开展好征管数据基础移交、技术支持保障等试点准备工作。
据悉,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基本内容是实行“双扩”,一是扩大行业试点范围,二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届时,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将全部改征增值税,其 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 所含增值税。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了社会分工协 作,有力地支持了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进一步减轻了企业税负,用短期财政收入的“减”换取持续发展势能 的“增”,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
深圳市自2012年11月1日起实施营改增试点,目前已覆盖“3+7”个行业,即 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3个大类行业和研发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广播影视7个现代服务业。截至2015年 底,深圳市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计55.23万户,其中一般纳税人9.57万户,小规模纳税人45.66万户;累计实现减税467.79亿元,其中,试点纳 税人因税制转换减税284.58亿元,原增值税纳税人因增加抵扣减税183.21亿元。据测算,5月1日深圳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实施后,新增营改增纳税人 将超过64万户,是前期营改增纳税人总户数的1.15倍,试点准备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
据记者获悉,深圳市国税局、地税局已制定 了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状,将齐心协力将各项工作切实做到位,帮助纳税人尽快做好试点准备、平稳实现税制转换,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特别 是对接纳税人的“最后一公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营改增工作领导小组机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 的良好局面;二是与深圳市财政等有关部门对接健全完善联席工作制度,切实做到无缝衔接、平滑过渡、按时办结,交接过程中不给纳税人增加不必要的负担;三是 提前做好对试点纳税人的培训辅导,确保深圳市纳税人懂政策、能开票、会申报,切实帮助纳税人适应新税制、遵从新税制、获益新税制;四是深入开展“便民办税 春风行动”,科学布局办税服务厅,充分考虑试点纳税人诉求和工作量,增设服务窗口、开设绿色通道,避免纳税人“多头跑、重复跑”,给纳税人提供更便利、更 高效、更快捷的办税服务;五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媒介,做好包括政策解读、操作实务、服务措施和热点难点等在内的宣讲工作,及时回应社 会关切和纳税人诉求,为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深圳市国税局、地税局相关部门表示,希望试点纳税人关注主管国税、地税机关 工作动态。国税业务方面,在5月1日前共同做好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税控器具发放安装、发票申请、优惠事项备案等工作,积极参加主管国税机关举 办的培训活动,保证试点纳税人5月1日起顺利开出发票,6月1日起顺利办理纳税申报;地税业务方面,希望试点纳税人及时申报缴纳2016年4月30日前的 营业税,并根据相关要求配合地税部门完成发票清理等工作。(张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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