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2016年度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券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2016年度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券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表时间:2017/7/6 15:46:14
深人社发〔2017〕3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度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券试点工作,根据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调整组织培训及申请兑付时间,具体为:将已申领培训券的企业各项培训完成时间截止日期延至2017年5月15日;将企业申请兑付培训券的截止日期延至2017年5月31日。
二、已申领培训券的企业应按照《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券申领发放试点工作的通知》(深人社发〔2016〕92号)有关要求,按时保质保量组织培训,并按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完成培训、申请兑付。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将按规定组织检查和审核。
三、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已申领2016年度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券,但未按照规定组织培训或申请兑付的企业,不得申请2017年度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券。
特此通知。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层服务大厅,电话:88123492。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7年2月23日
文件下载:相关内容
- 2021-06-25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家政服务员
- 2021-05-27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建立家政服务员分类体检制度的通知
- 2020-09-09广东省商务厅关于施行家政服务员持证上岗制度的通知
- 2020-08-18深圳市第十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20年深圳技能大赛——家政服务员职业技..
- 2020-08-10深圳市第十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20年深圳技能大赛——家政服务员职业技..